活出”有使命的人生”!

致我亲爱的弟兄姐妹: 【活出‘’有使命的人生‘’!】 在教会里,我们常常会听到、甚至自己也会告诉别人 – “基督徒要活出有使命感的人生”。谈到‘使命’,我们总以为那一定是又伟大又重大,是很难挑起又很难完成的工作。我们立刻联想到的是主耶稣在 [太28:19-20] 颁布的大使命;又或者,我们脑海里会想起历代以来为主受苦付代价甚至是殉道的使徒和宣教士?回忆起自己刚信主时,我们起初岂不是也为主大发热心,对于属灵追求和事奉总是充满动力和使命感?但是曾几何时,不久之后,‘使命’何竟变成了‘死命’? 要回应以上的疑惑,我们必须先明白一个真理:上主每一天都呼召我们活出使命!但,何谓‘呼召’? 何谓‘使命’? 我给它的定义是 – “上主对于我们的心意是每时每刻、随时随地都为了荣耀祂,祝福他人而活!” 简单来说,‘使命’其实就是我们的‘本分’!每一个基督徒,每一天都要肩负的使命至少涵盖以下三方面。 其一,【对神】– 爱、忠心、顺服、跟随。我们领受神的恩典后,立志在与祂立约关系中,证明自己是恩约子民的身份;也是主耶稣所言 [诫命之第一]:“第一要紧的,就是说: ‘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可 12:29-30)。活出使命者,无论在顺境或逆境中,都专注于上主且愿意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随耶稣。(路9:23) 其次,【对人】- 活出使命即是愿意以上主的爱来爱自己、爱家人、爱邻舍。主耶稣论及[诫命之第二],祂的吩咐是 “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 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可12:31) 使徒保罗深懂得主耶稣 [大诫命] 的精义,那就是:“爱神者必定实践爱人;爱人者则证明了其对神的爱。” 他如此阐明: “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5:13-14) 我们每天如何对自己和他人多付出一些的爱、服侍、关怀? 其三,【对世/事】 – 我们从上主领受了[受托] 的责任 (创世记1-2章);明白了自己不是主宰者,我们以管家的身份来看待整个神创造的自然界,关心地球面对的环境和资源问题;我们也会关注社会与国家的,甚至于世界国际间的局势。更甚者,我们愿意回应呼召且积极参与其中,见证基督信仰。 弟兄姐妹,甚愿你我都活出一个有使命的人生 – 每时每刻、随时随地都为了荣耀上主,祝福他人而活! – 2024年3月 – 许光福会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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